一、今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、香港证监会发佈联合公告以来,两地监管机构在ETF纳入互联互通的準备工作上通力合作。目前,相关业务规则、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,技术系统已準备就绪。
二、中国证监会、香港证监会已就ETF納入互聯互通涉及的跨境监管合作、投資者教育合作等安排達成共識,雙方將繼續做好ETF納入互聯互通投資者教育和投資知識傳播工作,加強执法合作,打擊各類跨境違法違規行為,及時妥善處理重大或突發事件,維護互聯互通正常運行秩序,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。
三、兩地交易所、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及登記結算機構應當依法履行互聯互通各項職責,組織市场各方有序開展ETF納入互聯互通相關業務。證券公司(或經紀商)應當遵守相關监管规定及業務規則,加強內部控制,防範和控制風險,做好投資者教育和服務,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。投資者應當充分瞭解兩地市场法律法規、業務規則和實踐操作的差異,審慎評估和控制風險,理性開展互聯互通相關投資。
市场各方應抓緊做好啟動前的準備工作,確保ETF纳入互联互通顺利实施。
特此公告。
最後更新日期: 2022年6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