&苍产蝉辫;根据自2012年6月18日生效1的《證券及期貨(淡仓申报)規則》,任何人有可報告的淡倉都必須通知證監會。淡仓申报必須經由递交。
有關淡仓申报的資料:
请按連結至淡仓申报服務的须申报淡仓表格
淡仓申报指引 |
参考资料 | 推出日期 | 文件/连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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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指引 | 2012年8月21日 | |
用户指引(2017 年 3 月 15 日起作使用) | 2019年1月7日 | |
常见问题 | 2023年5月29日 | |
須申報淡倉範本(comma separated value format) | 2012年6月18日 | CSV |
指明股份清单 | 股份清单 |
最後更新日期: 2023年5月29日